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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31日讯 (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杨剑华 王洪明)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我省昨天在海口召开公车问题专项治理部署与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具体实施等问题,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抓好任务落实,真正把公务用车的数量降下来、档次降下来、费用降下来。
会议强调,公车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严”:严明纪律、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在专项治理期间,凡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未经财政部门和小汽车定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理违规车辆,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会议指出,公车治理工作中要注意查处三个方面的案件:一是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二是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件和顶风违纪问题;三是对专项治理工作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对重点案件和重要线索办理情况要有专人跟踪了解,确保有关问题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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