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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发布了《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1)》。据对我国210起重大舆论事件的研究,网络舆论在近七成(67%)的事件中起到了推动政府解决问题的正面积极作用,这在去年尤为明显。网络舆论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中的一股重要的主流积极力量。(7月13日《中国青年报》)
笔者认为,网络舆论往往是把双刃剑。网络既能成为反映民情民意的公共舆论空间,成为促进政府决策透明化、公开化的“推进器”。同时,网络也能导致情绪型舆论的弥漫,致使假新闻误导舆论走向,也会出现网络“话语权”垄断的现象。就此而言,社科院的这份报告无疑是对网络舆论的一次正本清源:网络在近七成的事件中起到了正面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中的一股重要的主流积极力量。
随着网络的普及,“防火防盗防记者”的方式不再奏效,但一些官员仍然保持着以往对待媒体的各种陋习。这样的陋习,无疑难以适应网络时代的需要。譬如一个月前,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公众,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将建立黑名单。问题在于:即便你建立了记者黑名单,就能挡得住亿万网民的质疑么?
媒介的舆论监督之所以有效,在于其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使得各种信息和观点能够在这个公共领域自由碰撞、争鸣,最终能够形成对某一事件全面、真实地再现。在信息公开、民意疏导的过程中,特别是微博的出现,使公众与媒体监督的平台更为扩大。譬如在华南虎事件中,网络的意见表达和媒体的舆论监督,成为决定事件走向的重要力量之一。
对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各地政府官员其实是了然于胸的,但是由于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羁绊,有关部门往往会将媒体的作用抛诸脑后,生怕媒体影响了地方形象和自己的政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各种社会问题,官员们往往会采取鸵鸟政策,甚至以打压等方式对待媒体。对于网络,同样可以采取删帖、敏感词等封杀策略。
白岩松曾说:从人治到媒治是一种进步,但是媒治到法治还有很长的距离要走。网络成为了主流积极力量,但媒体能够治理国家与社会吗?很无奈,答案是否定的。网络也是媒体,其本质也是反映客观世界,而非治理。要治理社会,还得靠各级政府。问题在于,只有等到媒体曝光了,有关部门似乎才会介入。网络虽已成为主流积极力量,但其力量必然也是有限的。
基于此,能否宽容包括网络在内的各大媒体的挑剔,这不仅需要政府官员的宽容,也更需要制度化的保证。
□ 刘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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