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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10日讯(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王校彬 实习生杨红亮)为合理、有效利用专家资源,实现省内区域、部门和专业的优势互补,全面提升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准备建立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该厅近日发函要求各有关单位(院校)推荐相关应急专家人选,推荐期限至今年9月15日止。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推荐专家的资格条件有明确要求,要求被推荐专家有较深造诣,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10年以上,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专业涉及公共管理、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生态学、环境法学、环境病毒学、环境化学、环境医学及其相关专业。
同时,要求专家熟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或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并按有关要求保守秘密。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各单位(院校)可推荐专业领域专家人选1至5人,每位专家填写1份《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资格推荐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省国土环资厅将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对被推荐专家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拟选用专家人选进行公示,经资格审查和公示后,确定专家库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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