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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11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吴淑骁 邓小李)躲进厕所等待商城关门后伺机盗窃5台笔记本电脑。日前,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17日晚7时,马某某在海口市海秀东路DC城一楼转悠,在卖电脑的各个摊位寻找盗窃目标,并了解商城内部地形。当大致掌握情况后,马某某躲藏在该商场的男厕所里等待盗窃时机。几小时后,马某某感觉到商场里已没有动静,估算着商城的店铺应该收摊关门了,便窜到一楼某铺面,盗走田某放在柜台上的三星牌笔记本电脑4台、东芝牌笔记本电脑1台。
逃离现场时,马某某发现东芝牌电脑没有电池,便将该台电脑丢在DC城另一店铺门旁边的柜台上,携带4台三星牌电脑逃离DC城。3月21日下午,公安机关在某技术学校将马某某抓获,缴获其盗走的4台三星牌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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