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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勇 通讯员钟少勇)近日,白沙邦溪人民法庭采用“电话审理”的方式,成功调解昌江某环保砖厂与跃翰公司及股东张某欠款纠纷一案,得到当事人一致认可。
2008年底,被告跃翰公司向原告昌江某环保砖厂赊购水泥砖建猪场。
2009年7月15日,经双方结算,跃翰公司共欠环保砖厂水泥砖款3万元。随后,跃翰公司向环保砖厂出具欠条一张,内容为:“今欠到环保砖厂水泥砖款叁万元正,由跃瀚公司支付”。
2009年7月18日,被告张某(跃翰公司股东之一)在该欠条下注明:“此款由公司张某支付,在年底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环保砖厂却找不到张某。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跃翰公司及张某一起告到邦溪人民法庭,请求两被告给付拖欠水泥砖款3万元及利息5000元。
邦溪法庭受理该案后,积极寻找被告张某的下落,可是一直找不到张某的踪影。与此同时,承办该案的法官了解到跃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在海口市。在向吴某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后,吴某同意采用“电话审理”的方式进行远程调解。原告亦表示同意采用“电话审理”的方式进行审理。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吴某于今年7月20日前替被告张某一次性付清拖欠原告环保砖厂的砖款3万元。原告放弃5000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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