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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个人所得税法9月1日开始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各单位在9月发放的不管哪个月份的工资均应适用新个税法。然而,最近多地不断有人曝出9月份发放的工资未按新法扣税。这是对百姓权益和法律尊严的严重损害,理应引起高度关注。
税收涉及千千万万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含糊。个人所得税因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具有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此次国家修改税法,顺应民意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正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纳税负担,让纳税人得到更多实惠。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表态,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新旧税法的规定在政策衔接上是统一的、明确的。各级税务机关理应认真贯彻执行个税法的相关规定,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做到依法征税。一些地方落实新法滞后,无论是所谓的“软件更新问题”,还是其他何种原因,都是站不住脚的搪塞托词。 新华社记者 冯印澄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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