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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棉 通讯员吴开芬)身为村小组组长,不但没想着如何带领村民致富,反而以赌为乐,甚至侵占本村土地款用于赌博。近日,这只“蛀虫”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被琼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8年初,被告人黎某政在未召开村民集体大会讨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私自走访村民征求意见并签名、冒充部分村民签名捺印的方式,骗取村委会出具了同意出让该村集体所有的一块面积为108.1平方米的就业留用地证明。同年8月20日,被告人黎某政将该就业留用地转让给苏某叶,得款人民币8万元,黎某政收到钱后并没有如实拿回村小组入账,而是自己拿去赌博输光,事后黎某政为掩人耳目,又伪造了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案发后,被告人黎某政退还了全部赃款,并于2010年11月30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民小组土地款人民币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其将违法所得均用于赌博等违法活动,可酌情从重处罚。但考虑到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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