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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1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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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领购发票,自2012年1月1日起,海南省国税局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普通发票网上发售业务。这是海南省国税局在普通发票网上开具、网上验旧的基础上新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登录海南国税门户网站的网上发票发售栏目(http:// 221.176.87.246:82)申请领购发票,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选择的领票方式提供邮寄送票或自行领票的服务。具体方式:   “网上申请 邮寄送票”服务方式   申请方式:纳税人通过网上申请领购普通发票,选择邮寄送票方式即可。   送票时间: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申请成功的2个工作日(含申请当日)内委托邮政速递公司(11185)寄送发票。   付费方式:邮寄资费由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共同支付,每笔送票业务税务机关支付2元资费,其余资费由纳税人在签收发票时现金支付。   付费标准:邮件首重限重1千克,10元/件,超过1千克部分,按每500克3元的标准加收续重费。   “网上申请 自行领票”服务方式   申请方式:纳税人通过网上申请领购普通发票,选择自行领票方式即可。   领票时间:纳税人必须在申请成功的3个工作日内(含申请当日)自行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发票。   特此通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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