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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6日讯(记者程娇 实习生严莉贻)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社会企业负担,为项目建设年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近日,省物价局联合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2年2月1日起,取消房屋他项权登记收费等9项收费项目,全省年减轻社会企业负担约2083万元。
据悉,这取消的9项收费包括提供利用房地产档案收费、出具房地产等项证明费、房地产档案保管费、房屋他项权登记收费、海峡管理费、汽车摩托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服务费、境外引种疫情监测费、资源保护管理费、会计账簿工本费。
《通知》要求,我省相关收费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布取消的253项收费;同时,强调原已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以及现取消的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另外,取消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通知》要求我省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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