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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6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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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著名商标资格不等于失去商标
本报海口6月5日讯 (记者程娇) “150件商标自动丧失‘海南省著名商标’资格,并不代表这些企业获得的其他著名商标资格也被注销,也不代表这些企业的商标不存在了。”今天上午,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对海南日报记者表示,被注销的“海南省著名商标”,由企业申请,经工商部门评定符合条件后,工商部门将继续予以其著名商标资格。   省工商局注销150件商标的“海南省著名商标”资格后,一些市民以为海南知名企业的商标丧失著名商标资格后,企业的商标也不存在了。   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处长蔡泽进介绍,其实一个企业被评定的著名商标有多种类别,并不是说某一类别商标丧失“海南省著名商标”资格,企业拥有的其他著名商标都不存在了,也不等于说企业注册的商标就消失了。如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东北人”商标,此次公告中“东北人”被注销的是“海南省著名商标”资格,但“东北人”这个注册的商标还是存在的。   他说,再如海南椰树集团在海南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有多个类别,此次被注销的仅是椰树集团6个类别商标的著名商标,但椰树集团被评定为“海南省著名商标”的其他类别的商标并没有被注销著名商标资格,也不是社会公众所认为的“椰树”这个商标已经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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