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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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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全国率先扩大中职教育免学费范围
今春农村学生、涉农专业以及城镇困难家庭学生已免学费 全省5年共投入免学费资金5.33亿元 惠及中职学生累计29.1万人次
本报海口10月11日讯 (记者郭景水)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已于今年春季学期起,对所有农村户籍学生、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城镇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已经在全国提前扩大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范围。我省还计划从2013年开始,对中职教育全部免除学费。   我省自2007年实施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以来,不断扩大中职免学费范围,逐年完善中职免学费政策。全省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对种植、养殖专业学生免学费;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免学费;从2010年春季学期起,对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对所有农村户籍学生、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城镇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根据统计,2007年至2012年,全省投入免学费资金5.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69亿元,省级财政投入3.15亿元,市县财政投入0.49亿元,享受免学费中职学生累计达29.1万人次。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还决定,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对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投入助学金5.54亿元,受惠学生累计达64.2万人次。   此外,我省从200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并且规定同一学年内,获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省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每年奖励1500人。截至今年6月,省财政共安排1200万元,全省累计受惠学生6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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