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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第六批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涉及证监会行政审批的项目共32项,力度之大显而易见。32个项目中包括20个取消项目,10个下放项目,2个减少审批部门项目。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此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保荐代表人注册、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的四种情形、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券商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等,期货公司变更公司形式、注册资本部分事项、变更5%以上股权部分事项、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事项审批一并取消。同时,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进行的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也在此次取消。
原由工信部进行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境内上市前置审查取消,改为证监会审批时向工信部征求意见。
此次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10个由证监会机关下放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批的项目,包括券商设立、收购或撤销分支机构,证券公司变更部分业务范围,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部分事项,证券公司变更章程重要条款,非上市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境内上市外资股业务,以及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核准,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期货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部分情形审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
另外,原由保监会会同证监会审批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终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大事项变更等两个项目,此次减少审批部门至仅由保监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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