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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9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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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起办理身份证需采集指纹
海口龙华区已经开展试点
  本报海口5月28日讯(记者李关平)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从下半年开始,我省居民办理身份证需要采集本人的指纹信息。目前,海口市龙华区已经开始试点。

  记者今天来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办证中心,看到便民服务柜台上已经摆了一个《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指引》的牌子,上面通过文字和图示告知市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采集时的顺序和要求。

  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只采集两枚指纹信息,目前用于核对居民身份证真伪。正常情况下采集右手拇指、左手拇指两枚指纹,如有特殊情况,将按照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的顺序采集两枚指纹,左、右手各一枚。

  据了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申领时需要录入“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将在换领、补领身份证时,补充录入指纹信息。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负责人强调,虽然录入指纹信息,但居民身份证中存储的不是指纹图像,而是数字化后的指纹信息,无法被还原成指纹图像,具有较高的技术性、安全性。而公安部门采集、传输、存储包括指纹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时,一直采取了严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加入指纹信息,可以有效防范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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