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李孟伦这本《在万物入睡的地方》诗稿,我颇惊讶他的创作数量之大,他和我年龄相仿,但这已是他的第四本诗集。我们这代人写诗,最初走的是西方现代派的路数,后经“九十年代诗歌”的纠正,致力于“当代诗”的写作。与我们这代诗人的写作不同,李孟伦的诗歌一开始就得益于他古典诗和浪漫主义诗歌的底子,他的作诗法和他的情感表现方式,皆是来自于此。他的诗与人生并不同步,对诗意世界的构建大于对现实的书写,古典诗和浪漫主义诗歌,都有着自然的向度,都有抒情的取向,因此,李孟伦的大部分诗歌是在这两种“装置”中完成的。我的观察是,中国当代诗歌,在五十年代的时候,曾试图将古典诗和浪漫主义结合起来,最为典型的就是诗人闻捷的《天山牧歌》,他的诗歌中,自然景物带着饱满的情感进入生活的场景,即富有象征的含义又再现了生活的本来面目,这种诗歌写作方式,至今仍被沿袭,构成了当代诗的一个传统。李孟伦的诗歌风格也应属于这个传统。
诗人布罗茨基说,诗歌是灵魂最好的居所,而它的另一层含义是诗歌写作也是最好的精神练习。孟伦的诗歌写作也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观看事物的角度和认知的力量。
世界在语言被点燃,这是诗人的使命,而孟伦似乎深知此道,“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收拾一生的语言”,这既是一个诗人的抱负也是他对自我的辨认,他在人世的深处将自己投掷到语言的国度,每个诗人都是语言的囚徒,也是语言的宠儿,像斯宾诺莎打磨镜片一样,让世界通过语言的镜片折射进来。
在当下的诗歌写作中,将故乡处理成类似乌托邦情境的诗人不多,在当代诗人的笔下,故乡是被透支的、破败的,是无法归乡的,而孟伦的故乡却依然是所有情感的所在,是其精神的发源地与魂归之处,例如他在《大海在我脚下澎湃》所表达的:“这里有周歌/这里有唐律/这里有宋弦/这里有太乙的睡莲/这里有庄子的梦蝶/这里有理想的磻溪/这里有大雁飞过时/滑落烟霞的呼唤/这里有海潮拍岸时/力挽狂澜的力量”。正是这样一个故乡,使得诗人在异乡仰望长空时,会发觉“身上耀眼的衣裳,都是故乡的云彩”,诗人语言的抱负也得以在故乡的召唤中完成关键。
作者另一部分诗中,抽象的思辨色彩加重了,带有某种形而上的味道,对生活和生命的追问,在指向一个终极的问题,这种语调和节奏,其实在孟伦的大部分诗中都存在,如果说异乡与故乡的对照结构是李孟伦诗歌的主题,那么这种对生命的形而上追问,则是其所追求的诗歌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