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10·6”爆炸案5月29日一审宣判,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葛金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甄大月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王芳有期徒刑5年。
新华社发(丁立新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