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旭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没有不弃微末的司法实践,法律与正义的阳光就无法照进现实。正因如此,近期包括错案追究、大要案开庭等在内的诸多司法活动,才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殷切期待。同时我们也看到,司法裁判作为一种公共平台,正在通过公开、理性的法治力量,为社会厘定正义的准则,切实保障司法活动中当事人的权利。这种建立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基础上的公共理性,是当下中国社会弥足珍贵的价值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