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婚姻为饵骗取钱财的48岁女子纪某,被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认定纪某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1年7月初,时年76岁的离异退休老人林某在哈尔滨参加了一场相亲交友活动,认识了时年46岁的当地女子纪某。两人相识仅10多天双双从哈尔滨来到海口开始同居生活。纪某很快取得了林某的欢心和信任。
同居半个多月后的一天,纪某称可通过亲戚购买到比市价便宜的廉价房。在纪某的再三“游说”下,2011年8月15日上午,林某将5万元交给纪某作为廉价房的“前期购房款”。
2011年9月初,纪某告诉林某,她在老家哈尔滨的房子面临拆迁,她必须马上赶回去签字办手续,并再三保证完事就返回海口。谁知,纪某一走便音讯全无。林某意识到可能上当了,在女儿陪同下到海甸派出所报案。2012年10月28日,逃匿一年多的纪某在哈尔滨被抓捕归案。
原来,纪某与丈夫长期分居,在哈尔滨还有一名同居男友。由于收入微薄,纪某萌生了以交友为名骗取男方钱财的念头。长年单身、经济条件较好的离异老人林某成为纪某的诈骗对象。警方抓获纪某时,她已将5万元挥霍一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