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3年08月14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村民举报一会所占用海防林地,乐东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房屋用地属旅游建设用地
报建没批擅动工 违法建筑将被查
  与海防林相邻的在建会所。 本报记者 易建阳 摄
  ■ 本报记者 易建阳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村民举报称,有人在黄中海防林建私家会所。相关部门调查后发现,开发商所建的两栋楼房紧邻海防林,不在海防林200米范围的“严控区”内,但没有报建手续,初步认定为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开放商:

  住建部门不批,我不能一直等

  8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乐东黄流镇,找到黄中海防林区。

  海风吹得防风林沙沙作响,“海防林是海南岛的绿色生命线”、“谁毁林,谁坐牢”、“筑绿色长城,建和谐家园”之类的宣传警示标语不时映入眼帘。

  乍一看,两栋楼房仿佛处在海防林包围之中,但仔细观察发现,有一堵围墙和三角梅形成的隔离带,将会所建筑工地与海防林隔开。

  工地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我们老板不在这里,我暂时在工地负责,做一些收尾工程。”陈先生说,“这里比较偏僻,以前施工时没人过问,只是最近有记者和相关执法部门来了解情况。”

  “你们在这里建房,有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记者问陈先生。

  “国土部门已经发证,其他手续是否办理,我就不清楚了。”陈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开发商何某的电话。

  何某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2004年就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用地性质是旅游服务用地。“作为旅游开发用地,肯定要盖房子,我2008年3月就到乐东建设部门报建,没有批下来。政府不批,我不能一直等,耗不起,所以就先盖起了老年人会所。”何先生说。

  相关部门:

  两栋均属违建,将按程序查处

  据悉,海南有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后,乐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森林公安、住建、国土等部门联合进行调查,并把调查情况向省里做了汇报。

  是否占用海防林地?

  乐东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称,开发商何某所建房屋用地是通过公开拍卖取得,面积约70亩。依据《2006—202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地块属于旅游建设用地,不属于海防林林地。

  是否有报建手续?

  2010年,何某开始在地上建房屋,一栋为两层,每层21间房屋,建筑面积2110平方米,目前已竣工;另一栋为六层,每层23间房屋,建筑面积3258平方米,尚未完工。

  乐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没有收到开发商何某的报建材料。“黄中海防林区属于龙腾湾区域,那里的总规还没有出台,企业现在还不能在那块地上擅自动工建房。即使递交报建材料,我们也不会批准。”

  砍伐树木是否合法?

  乐东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既然政府给他(何某)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而且注明是旅游服务用地,那就不是海防林地。至于他砍伐自有土地上的林木,不属于海防林,也不属于公益林,不需要办理砍伐证。

  会所将如何处置?

  “我们已联系综合执法局去调查了,初步确定何某所建两栋楼房均为违法建筑。下一步将会通知业主,按照有关程序查处。”乐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黎兴洪说。

  (本报抱由8月13日电)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评论 海南新闻时政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深读社会观察
   第005版:海南新闻 地税之窗
   第006版:专题
   第007版:海南新闻经济
   第008版:海南新闻民生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视点
   第011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2版:世界新闻百态
   第013版:财经新闻综合
   第014版:海南新闻社会
   第016版:体育新闻 文娱新闻
   第017版:旅游周刊
   第018版:旅游周刊
   第019版:旅游周刊
   第020版:旅游周刊
报建没批擅动工 违法建筑将被查
“外嫁女”获征地补偿
老人一个电话 免费服务送上门
返乡求职的高校毕业生 近期三场招聘会等着你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名单(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