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指出,新的金融业态的发展模糊了各行业间的界限,在金融创新成为业界常态、综合经营试点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协调和完善监管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必然选择。另外,在当下推出联席会议制度,也可能是有意为今后一系列金融改革做铺垫,相关部委强化沟通,更有利于疏导一些政策上的阻碍。
融 合
不替代不削弱现行各部门分工
根据《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以及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指出,在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考虑到路径依赖和改革成本,要更好地完善监管协调问题,成立一个实体性的监管协调部门,形成一套完善的协调机制和制度框架是必要的。
《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强调,联席会议重点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不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国务院决策,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联席会议通过季度例会或临时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落实国务院交办事项,履行工作职责。
压 力
金融混业经营倒逼统一监管
业内专家认为,中国金融目前主要面临三大风险:一是银行业高达5000亿元以上的不良贷款风险;二是银行体系内9 .7万亿元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以及包括通过信托、地方债等其他举债方式的地方债务风险问题;三是影子银行风险。
“实际上,无论是银信合作、银证合作还是银保合作,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产品混业发展十分迅速。银行参与混业经营要么就是以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出现,要么就是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展开业务渗透。”某银行投行部人士分析称。
该人士同时分析,银信合作通道被严格监管后,证券公司与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开启,券商与保险公司则成为银行与信托合作的桥梁。金融行业内混业经营的格局早已悄然形成。
据统计,截至目前,16家上市银行中,有7家银行设立了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9家银行设立了基金公司,11家银行设立了金融租赁公司,3家设立信托公司,3家设立金融消费公司,1家设立资产管理公司。
记者获悉,央行也正在与银监会、证监会合作,共同推动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新系统的组建,一旦券商等机构参与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则将面临证监会和银监会两头监管的矛盾。因此,在“信贷资产证券化将常规化发展”以及“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要求下,统一协调的监管也是当前大势所趋。
(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