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杨林
近日,郑州一图书馆以“小孩太吵为由”,出台“谢绝14岁以下少年儿童入馆”的规定,舆论争议四起。自8月8日郑州图书馆开始试运行,便吸引了众多市民前往,仅周日一天,该馆二楼报刊阅览室接待近7000人次,三楼的借阅区接待超过8000人次。不过当地市民和媒体反映:由于不少市民带着孩子前来,原该是安静的图书馆却时常被孩子们骚扰,耳边常是孩子的尖叫声、哭闹声,甚至一些孩子还会穿着鞋子上凳子,然后爬到桌子上。“简直像游乐场!”一位市民反映称。(8月12日中国新闻网)
据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国民综合阅读率下降,超五成的18―70周岁国民认为自己的阅读数量较少,2012年0―17周岁未成年人图书阅读率为77.0%,比2011年有所下降,未成年人的人均图书阅读量也较2011年均有所降低。近年来拯救阅读的呼声越来越高,且在舆论场内持续发酵。另据媒体报道,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这意味着将从国家层面开启立法计划,使阅读成为带有法律强制色彩的事情,这对助力全民阅读指数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但是,郑州某图书馆拒绝儿童入馆的作法,却让我们感到无比痛心。
图书馆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的基础设施,具有公共服务性质,其职能之一就是要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服务”,而“社会公众”是一个集合概念,没有专门指出不包括我国未成年人。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赋予国图拒绝未成年人公民获取知识的权力,更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阅读图书馆书籍。未成年人自控能力稍差,但并不等于孩子在任何时候都控制不住自己。即使孩子做出了违犯图书馆纪律的事,工作人员完全可以提醒和阻止,或设立儿童专区,要求家长陪同进入等。如果无视未成年人的阅读权和求知欲,就粗暴地拒之于门外,不仅显得傲慢,更显得懒政。
那么,国外的图书馆是如何呢?据了解,美国的公共图书馆星罗棋布,馆内藏书丰富,有完备的电子查询系统。各图书馆之间可以互通有无,为读者找书提供了极大便利。更令人叫绝的是,在美国的每一个图书馆里,都开设有“儿童专区”。这些“儿童专区”面积不等,但全占据着馆内最引人注目的位置。墙面和地毯五颜六色,书架上摆放着毛茸茸的玩具。沙发有不同造型;另外还摆放有休闲摇椅。“儿童专区”像一个小小的儿童乐园。这里的每一个孩子都兴高采烈。“儿童专区”使得孩子感觉到读书是一种快乐有趣的事情。那些从会吃饭起就会读书的孩子,不少在念小学的时候,就能够像模像样地查阅资料写小论文了。美国图书馆“儿童专区”的最大意义,是激发了孩子的读书欲望。
这不禁使笔者想起一则“旧闻”。2003年,杭州图书馆开始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面对一些读者的质疑,馆长楮树青表示:“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是啊,图书馆是全民的图书馆,不管是乞丐、拾荒者,还是少年儿童,都有权力自由出入。这是一个文明开放的社会理应提供的基础性公共服务,这也是公共服务的本意所在。从某种意义上讲,图书馆的全民属性,绝不仅是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查阅文献和自由穿行的空间,而是提供了一个公共福利的提取处、兑换点。希望相关的图书馆能够从中反思,不要再拒绝儿童的求知欲望,多为孩子的读书提供更多人性化措施。只有把这些小事情做好,全民阅读才能成为可能,“书香中国”才能得到全面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