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就《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公开征求意见。规程拟规定,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应为不低于15人的奇数。其中,担任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3;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得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3。
(法制日报)
可在笔者看来,真要学术委员会发挥作用,仅限定领导委员的比例,是远远不够的。要让高校学术委员会成为学校最高学术权力机构,需要从三方面努力。
其一,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民主选举。目前,我国已有不少高校成立了学术委员会,可学术委员会却很难发挥学术管理作用,而是成为摆设,原因在于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往往由行政部门委派,或者某些行政岗位的教授,“当然”地担任学术委员,这样产生的委员,显然无法代表学术群体的利益,主动参与学术事务的管理和决策,而只会对委任的行政上级负责。如果委员产生的机制不变,仅仅调整领导所占的比例,委员们“对上负责”的工作思路并不会有根本变化。
其二,学校行政领导实行学术利益回避,简单地说,担任行政领导就不再从事学术研究。
其三,学术委员会完全独立运行,不受行政力量影响。要做到这些,学术委员会必须有独立运行的空间,假如学术委员会不独立,挂靠在学校某个行政部门之下,是否启动学术不端调查,要听行政的指令,这怎么可能使学术委员会成为最高学术权力机构?
(熊丙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