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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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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研究将建立
导游最低工资制度
  据中国广播网消息,国家旅游局表示,将建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保障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旅游法》正式实施后,“零负团费”、引导购物、扩大自费项目等行为,已成为全行业不敢触碰的“高压线”。但北京导游小富反映,这也导致导游收入锐减。他身边的不少同行都开始四处找新工作了。

  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指出,以往很多旅行社都采用临时聘用导游的用工模式。有的甚至是口头协议,导游从业人员获取报酬缺乏正常机制。《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张吉林透露,针对大多数旅行社与导游之间都是短期用工的现实,国家旅游局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的格式合同,从而确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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