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难”问题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各地法院的实践经验,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现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是人民法院参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引导诚实信用的社会风尚具有积极作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破解“执行难”的需要,重在发挥其惩戒、威慑、引导的功能。据了解,在法院办案过程中,一些被执行人在法院依法向其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催促、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时,其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被三亚市两级法院列入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亚市两级法院今后将进一步整合法院的执行力量,同时进一步密切与金融、房管、国土、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健全执行信息联网查询共享机制,贯彻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