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今年拟建成12所农村幸福院
据介绍,农村幸福院由村委会主管,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入住,村集体负责承担或者村集体和入院老人家庭共同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老人的衣、食、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且不配备服务人员,实行入院老人之间的互相服务。
需新建的示范性农村幸福院已选定建设场地,并将在近期开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