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垃圾围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海南文明大行动延伸到基层和农村的重要路径。农民是乡村生活的主体,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力军。因此,在解决农村垃圾问题上,政府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引导群众自愿参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农村垃圾问题解决好,把海南乡村建设得更加干净漂亮,推动海南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受传统生活习惯影响,我省农村地区不少村民的环保意识较薄弱,对垃圾围村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因此,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唤醒村民的环保意识极其重要。在这方面,政府要下大力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要用美丽乡村建设带来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引导村民自觉呵护美丽家园,除掉垃圾“疤痕”,在治理垃圾问题上形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大家的事情大家管”的良好风气和氛围。
乡村家园建设得干净漂亮了,带来的不仅仅是舒适的人居环境,还能改善软环境,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实践证明,村民环保意识强的乡村,不仅村容干净整洁、干群关系和谐,农家乐、乡村游等生意也愈发红火。像琼海、澄迈、定安、保亭的一些村庄,几年前也曾脏乱不堪,但通过强化村民的环保意识后,加上政府资金帮扶、基础建设、宣传教育、集中整治等举措,逐渐建构起了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乡村生态模本。下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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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海南各市县在垃圾处理方面初步形成了4种主要做法和经验。比如,琼海经验是全量收集,投入大量经费将2000多个自然村的垃圾全部纳入收运范围。定安、昌江经验则是财政兜底,成立乡镇环卫所,按照城乡垃圾全覆盖收集运输的标准,配备作业人员,核定并落实全年运营经费。三亚经验是推向市场,将全市所有自然村整体打包,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清扫保洁工作全部推向市场。琼中经验是村民自治,垃圾清扫收运工作全部由村民按轮流值日的方式完成。这些制度探索,当与村民的自觉参与形成合力时,将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环境建设没有旁观者。农民作为农村家园的当家人、守护人,建设好保护好美丽家园责无旁贷。以解决农村垃圾问题为切入口,提高百姓环保意识,提高百姓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必将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再添新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