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4年上半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327个城市均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其中,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161个城市实施了新空气质量标准,开展了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及臭氧等六项指标的监测;166个城市尚未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仍对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三项污染物开展监测。
环保部公布的环境质量状况显示,首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中,共对74个城市每月进行排名并公布,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1.7%——97.2%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