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征残保金至今,10多年从未全额收齐。至今,每年征收残保金的缺口超过5000万元,而这之中,企业缴纳的情况较好,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则是有名的“老赖”,一些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残保金甚至为零。这一“老大难”的问题,让残保金陷入了征收困局,全省50万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也因此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残保金征收上的巨大缺口严重制约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也严重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因为资金短缺,一些残疾人事业备受掣肘,原本应是残疾人普享式的帮扶政策和阳光福利,却不得不在执行上大打折扣。
残保金征收为何啃不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这个硬骨头?关键还是在于征收乏力!残保金的征收工作于法有据,本应底气十足,理直气壮,在征收单位那里却成了“求爷爷告奶奶”、“不好意思”的事情。
破解这一“残局”,关键是要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这一“老大难”入手。残保金征收不能总是依靠领导重视,而是要靠法律坚挺,尤其是不能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采取双重标准。
企业的残保金征收效果明显,主要是因为征收方式改为了地税部门代收,地税部门在征收中抓住了企业的“痛脚”,对逾期不缴者加收滞纳金,还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样需要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如可以创新征收方式,改由财政部门代征。通过采用先征后退的方式,直接从财政拨付给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费中扣取应缴的残保金,再根据各单位实际聘用残疾人的情况,退还多征部分。
征缴残保金只是手段,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征收残保金来倒逼相关单位多录用残疾人,从而促进残疾人就业。
今年,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单位在公务员招聘中,特设置5个职位面向残疾人招录的做法,就值得我们借鉴。只有政府“落子”,带头示范,才能引领社会,破解残疾人就业的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