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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荣向我俩局申请补发位于三亚市南边海鹿岭路南边海安置区一期(西区)3号楼1单元604房的《土地房屋权证》。原《土地房屋权证》证号为:三土房(2012)字第00732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84.05平方米,分摊占用土地面积分别为55.86平方米。已刊登遗失声明,经初步审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管理科和国土环境资源局地籍管理科,逾期我俩局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土地房屋权证》作废。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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