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分别于2013年3月1日、2014年1月29日两次在《海南日报》公告,并以电话、快递信函等方式通知业主向我公司委托办理土地房屋权证分户证,但至今仍有1/4的业主未办理相关办证手续,现我公司再次郑重公告如下:
请未办理委托及未提供齐全资料的业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我公司办理委托办证手续、提供齐全办证资料。逾期我公司将不再受托全权办理,只履行协助提供资料义务,由业主自行办理,且因政府宏观政策调整之后果由业主自负。
客服人员:符先生、张先生、苏女士
联系电话: 0898-88294005、88293528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