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凌晨1时10分许,在琼海市金海路一酒吧附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受害人王某某在该酒吧前人行道上被人持刀刺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琼海市公安局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并在案发现场控制可疑人员王某文、林某帅2人。
通过调查,琼海警方迅速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数、衣着特征等重要信息,同时通过对王某文、林某帅的审查,确定此2人为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其余2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秀、吴某基也于案发当日凌晨陆续到案。
经侦查查明,被害人王某某(男,现年27岁,琼海市嘉积镇人)于2月1日凌晨1时39分与朋友颜某某、王某江从琼海市金海路一酒吧喝酒出来,然后步行至该酒吧前人行道准备取摩托车回家。在此过程中,王某某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文相遇,王某某拿在手中的手机被王某文碰掉到地上,王某某将该情况告诉了颜某某、王某江2人。
颜某某、王某江便去找王某文理论,其3人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林某帅、王某秀、吴某基发生争吵,由于双方当时均属酒后状态,在争执过程中互不相让,致使矛盾激化,引发双方动手互殴,在此过程中王某某被人持刀刺中左胸,经抢救无效于当日3时左右死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林某帅、王某秀、吴某基如实交代了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事实,现已被琼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