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此次在三亚领取司法救助金的蒲姓老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而且身体不好急需治疗,但被告人已被执行死刑,法院穷尽各种措施,也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判决的17.8万多元的赔偿无法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法院决定给予救助。
另一个当事人桂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者,左手功能完全丧失,被鉴定为5级伤残,法院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11年,赔偿桂某人身损害赔偿金52万多元。现在,胡某在监狱服刑,无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而桂某已丧失了劳动能力,为村里的低保户,家庭十分困难,法院决定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