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及安排,今年我省继续开展“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