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强调,“要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拥有得天独厚自然条件的海南,近年来不遗余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并逐步显现成效。仅2014年我省就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92亿元,将11个市县18个村列为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董敬军告诉记者,从2008年起就正式移交海南全面管理的海南垦区,是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受历史、体制等因素影响,垦区连队经济和社会发展滞后,与当地农村发展速度差距不断拉大。“海南垦区曾是我省农村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在农村建设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董敬军认为,这些都为垦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投入少,见效快,可以起到事半功倍和“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董敬军建议,应当从全省一盘棋整体考虑,将海南垦区纳入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统一规划中,将公共服务覆盖垦区基层单位;省农垦总局应成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协作单位之一;在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垦区的资源优势和丰富经验,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品牌资源共享等模式,让垦区与地方农村共同发展特色优质农业,增加垦区连队和农村的农民收入,共同实现垦区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升级,实现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同步发展,使美丽乡村建设真正惠及到全省乡村区域生活的人民,实现全省的整体平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