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文,要求“县级驻京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但各级政府驻省办却未相应地取消,造成“跑部钱进”、“灰色疏通”等问题,在省一级政府依然大量存在。
平心而论,各级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在成立之初都曾发挥过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资讯传播不畅的改革初期,驻外办事机构成了县一级政府了解外界一个重要途径。但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完成,驻京办、驻省办逐渐开始异化,成了“跑部钱进”的工具,灰色交易愈演愈烈。
其实,取消县级以下政府驻省办,并不只是取消驻京办的续集,对地方政府而言,大有裨益。首先,除了少部分省直管县外,大多数县级政府与省级部门并不直接对接,县级政府设立驻省办,很大程度上就是想走捷径、想歪招。取消驻省办有利于遏制“跑部钱进”、“跑部进步”等不正之风,保证各地在项目审批上公正、平等的竞争。其次,取消驻省办,堵住了公款送礼的重要渠道,有利于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再者,取消驻省办可节省大量公帑,缩减机构编制。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驻京办、驻省办,也是审批经济下的怪胎。试想,不跑不送永远拿不到拨款与批条,谁不跑呢?因此,“驻x办”只是“跑部钱进”的一个载体。即使撤销了“驻x办”,但如果项目依然需要“审批长征”,各种优惠政策依然需要“跑”,那么“跑部钱进”会换一种形式出现。只不过,手法更隐蔽、更不易察觉而已。
因此,取消驻省办,更要改革提速。一方面,政府要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通过真放权、真“瘦身”,提高地方政府自由裁量的空间,消灭审批经济生存的现实土壤和“驻x办”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要适当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让地方政府的财力没有补贴也能活。唯有如此,才能让地方政府不把时间和心思都浪费在用驻x办“跑部钱进”上。 (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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