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州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经行政执法巡查及调查了解,在位于英州镇古楼村委会土福湾经济合作社土福湾海岸线一带,有“大昌海鲜排档店”、“椰春渔家海鲜排档店”、“小龙女海鲜排档店”、“土福湾椰海沙滩鱼坊”、“海边小云餐厅”、“土福湾海边渔家乐”六家海边餐饮经营店未依法履行相关报建手续,违法修建海鲜排档店等建筑物、构筑物,镇政府已多次依法告知违法建筑修建人应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前,仍未自行拆除。现镇政府再次通告违法建筑修建人,自本通告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擅自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如在本通告告知的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镇政府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强制拆除后所涉及的财物清理、搬移、保管,由修建人自行负责处理。
特此通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