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海南老字号”的振兴和保护工作,发挥“海南老字号”品牌价值,使之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品牌资源。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商贸发[2011]22号)、国家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函[2014]809号)和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省市场发展需要,海南省商业会和海南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开展“海南老字号”评审认定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规则。执行《海南老字号认定工作规范》。
二、评审范围。在海南省内依法创立18年(含18年)以前的单位(企业和组织)。
三、申报时间
(一)、2015年4-7月份(其中4-6月份为申报受理阶段,5-7月份为调查鉴别认定阶段)。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向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商(协)会申报受理。也可直接向海南省商业会海南老字号认定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理申报受理。
(三)、申报单位可直接上:海南省商业会网(www.zghns.cn)、海南省商务信用网(www.hncicc.com)下载《海南老字号评审认定申报书》填报,也可到海南省商业会办公室领取。
四、表彰授牌
(一)、经认定为“海南老字号”的企业或品牌,由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和海南省商业会海南老字号认定工作委员会联名颁发证书、牌匾,并表彰授牌。
(二)、在《海南日报》和南海网、海南省商业会网、海南省商务信用网和其他主流媒体宣传推广。
(三)、可依法使用“海南老字号”品牌标识。
五、“海南老字号”评审认定工作不收费。
六、组织领导。本次活动将成立“海南老字号”评审活动组委会,下设宣传工作办公室(设在海南日报社)负责评审活动宣传工作;评审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商业会)负责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七、工作联系
(一)、宣传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66810071
(二)、评审认定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65229261
海南省商业会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2015年4月8日
聘请“海南老字号”评审专家公告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有不少伴随着海南省的发展脱颖而出的老企业,已自然而然地成为各个行业的领跑者,是名副其实的“海南老字号”。
长期以来,这些企业伴随着海南的改革开放的变迁发展历程,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历史文化和海南文化的传统足迹,取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同和良好信誉。因此,对“海南老字号”的评审认定,不仅仅是为了振兴保护和表彰,更重要的是为了更好培育发展我省民族品牌。
根据《海南老字号认定工作规范》,为了确保“海南老字号”的评审认定质量,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海南老字号”评审专家(专职和兼职),从事“海南老字号”评审工作。聘请条件如下:
一、职业要求
1、热心公益事业、为人正直敢于担当,关心“海南老字号”事业发展;
2、对社会经济、商业品牌发展有认识和有所研究的;
3、熟悉海南历史和民族传统文化特征的;
4、具有相关的高级资格职称的;
5、能参加“海南老字号”的调查品鉴等评审认定活动的。
二、专家待遇
1、经聘请的专家,由海南省商业会海南老字号认定工作委员会颁发《海南老字号评审专家》证书。
2、评审专家参加“海南老字号”的调查、品鉴和评审工作将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
三、招聘联系:海南省商业会海南老字号认定工作委员会
电话:62559261 传真:0898-65311316 邮箱:zgcicc@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贤达支持参与!
海南省商业会
201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