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2月份起,海口市开始正式实施自来水阶梯价,将自来水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两大类别。为细化水价,将阶梯价格公平落实到位,海口市物价局又对自来水价格重新进行细分,按照各不同单位、企业使用用途又将自来水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大类别。同时,海口对低收入家庭实行水价优惠,如低保户等低收入家庭可凭借低保证明,向供水企业申请优惠价格,每人每月用水量在5.5吨以下(含5.5吨)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居民,生活用水从原来的1.3元/吨降为1元/吨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