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行政事业单位不是税外之地

  ■ 饶思锐

  行政事业单位也要纳税,在一些人眼中显得不可思议,然而这种对税收法律法规认识上的偏差,也存在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的潜意识里。尤其是由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单位领导,具有根深蒂固的特权观念,认为自己是“公家单位”,无须纳税;也有个别领导因为单位的经费取于财政,税收也归于财政,便错误地认为纳税就是“把左口袋的钱放在右口袋”,想当然地认为纳不纳税无所谓。这些固有思维,正说明了我们税收宣传教育做的还远远不够。

  要知道,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行政事业单位也有应税收入,作为一个普通的法人单位,还有各种小税种规定的应纳税项目,其纳税于法有据。对此,国家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纳税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缴纳税收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要增强税收意识,转变纳税观念,要从遵法守法的角度,充分认识到依法纳税重要性。

  同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还是规范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发展市场经济,需要规范、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如果行政事业单位不依法纳税,成为“税外之地”,就会制造社会不公、市场不公,并产生不好的示范效果。行政事业单位只有依法征税、公平税负,才能为广大纳税人创造平等的税收环境,进而充分发挥好市场经济的调节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此外,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管理,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管不到位,既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也会给税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制造阻力,从而影响税收公平、公正执法。只有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做到依法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做出表率,才能维护好自身形象,维护好政府权威性,并且创造更加健康的税收环境和更加优质的发展环境。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3版:海南新闻 打一场重点项目建设攻坚战
   第004版:追寻逝去的风云
   第005版:海南新闻发言摘登
   第006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7版:深读生态观察
   第008版:关注2015“三月三”昌江主会场活动
   第009版:海南新闻经济
   第010版:专题
   第011版:地税周刊
   第012版:广告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焦点
   第015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6版:世界新闻焦点
   第017版:世界新闻动态
   第018版:海南新闻社会/民生
   第019版:财经新闻综合
   第020版:金融周刊
   第021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22版:娱乐新闻综合
   第023版:房产家装周刊
   第024版:家装周刊
行政事业单位要纳税吗?
行政事业单位不是税外之地
省外来琼建安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问题解答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