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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4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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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警示牌一起遮住的还有责任

  ■ 徐剑锋

  4月21日晚9时许,一辆无牌摩托车与大货车在海口市长秀路与紫园路交叉口相撞。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与现场的警示牌被树荫遮挡,难以被司机发觉有一定关系。附近的居民称这个路口为“危险路口”,该路口因存在警示牌被遮挡看不清等问题而事故频发,事故主体多为大货车。(4月23日《南国都市报》)

  虽然事故的发生还有司机未谨慎驾驶等原因,但警示牌被树荫遮挡的确是原因之一,那么树起的警示牌为何没有发挥作用?

  警示牌形同虚设,相关职能部门之所以会视而不见,无疑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方面是工作不够深入。警示牌一设了之,没有充分考虑到枝繁叶茂带来的“危害”,结果顾了这头却忘了那头,说到底还不是作风不实、工作不细所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工作协作性不强。设置警示牌是交警部门的事,修剪行道树则由园林绿化部门负责,由于“各打各的鼓、各敲各的锣”没有一体化协作,出现树枝遮挡警示牌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

  让“深藏闺中”的警示牌重见天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及时修剪枝叶,这既费不了多少工夫,也花不了多少资金,但为何职能部门会姗姗来迟甚至推诿扯皮,说白了是根本没将之当作一回事。修剪树枝虽说是小事,但群众利益无小事,难道非得媒体曝光、摊上“大事”才会“不好意思”地认真作为?

  给行道树“理个发”很容易,但要彻底清除人性化管理、民本化服务中的种种障碍,却并非易事。当务之急,在给行道树定期“理发”并纳入长效管理的同时,职能部门应认真“洗洗脑”、“醒醒神”。笔者认为,只有始终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举过头顶,以“群众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唯一的判断取舍标准,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并从细微处入手、小事情做起,才能让城市运行得更好、群众生活得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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