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获刑1年6个月
2013年7月,被告人李某在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某小区B栋503房内,在手提电脑上采用漏洞检测软件扫描网站,窃取含有姓名、电话、住址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后通过QQ多次出售这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牟利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