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至30日凌晨,记者跟随省交警总队总队长陈鸿飞带领的督导组在文昌参加了集中查处行动,当天文昌交警、特警、武警、治安及来自琼海的5名交警联合执法,设置两个固定查处点及两支流动执法小分队。
30日凌晨1时30分许,一辆小轿车驶入文昌市文南街的检查点,驾驶人是一名约三十岁的女驾驶人,民警通过观察发现驾驶人满脸通红,并散发有酒气,于是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确定为饮酒驾驶。这是我省首次查处的“酒驾”女司机。交警部门当场拖移其车辆、暂扣驾驶证,并记12分,罚款2000元。
据统计,查处的105起“酒驾”,其中凌晨50起,数据表明午夜后“酒驾”多发是因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认为交警不会查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