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注重各项制度性建设,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为组长,副省长王路为副组长,涵盖多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攻坚行动的领导。
《方案》中特别强调各市县要出台联合执法工作办法,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协作配合,实现控违全覆盖。
此外,“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向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许可或提供服务”,斩断违法建筑利益链。
另外,我省通过挂牌督办等制度创新,努力形成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推动属地管理原则和责任落到实处。
《方案》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城乡规划、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挂牌督办,并将挂牌督办项目的整治情况作为各村镇、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方案》还强调,对党员干部暗中参与、纵容支持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一律从严查处,绝不手软,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形成严明的责任追究机制。
(本报海口6月1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