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准备阶段●●
今年上半年
各市县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区违法建筑情况进行分类核实,成立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同时启动,实施方案于2015年6月中旬前报省政府,省住建厅要掌握2014年底的最新违法建筑底数,作为省政府对各市县考核表彰及问责的依据。
●●整治阶段●●
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
各市县要按照《方案》和本地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三年攻坚行动”项目台账,分阶段、分区域、分子项列出整治的违法项目,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省政府每半年进行督查与通报。
●●总结验收阶段●●
2018年上半年
各市县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省政府对全省“三年攻坚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对做得好的市县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要问责,巩固扩大整治成果。
制图/许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