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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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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

七类违法建筑要严厉打击

  ■ 本报记者 邵长春  通讯员 成和军

  哪些地区和类型的违法建筑将成为未来三年我省打击的重点?《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七类违法建筑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重点项目周围

  《方案》中首先强调要“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整治”。

  据悉,在省政府一季度重点项目督查中发现,征地拆迁是影响部分项目进度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相当一部分拆迁对象就是违法建筑。对于这样的行为,《方案》明确必须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环境敏感区

  《方案》强调要“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整治”。

  尤其是自然保护区内,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以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一旦发现,将坚决拆除。

  闲置土地

  《方案》重申,要彻底拆除闲置土地上的乱搭乱建,从源头上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

  主城区

  城镇主城区违法建筑历来是打击的重点,它不仅会严重损害城市风貌,而且对城市整体规划和发展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方案》强调要开展城镇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重点整治主要街区、主要道路两旁、河道两岸、主城区出入口,以及严重影响规划,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市容环境的违法建筑。

  交通干线

  《方案》中提出,未来三年,要大力开展铁路、国道省道等交通主干道两侧及河道两岸违法建筑整治,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河岸风貌管控水平。

  棚户改造区

  《方案》中特别强调,要开展棚户区、城中村和城边村等旧城改造区违法建筑整治。对于棚户改造区,尤其不能简单粗暴地“一拆了之”,而是要制定改造区域内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计划,细化改造区域内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具体办法,做到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改拆结合、惠及群众。

  风情小镇和美丽乡村

  《方案》提出,要严厉打击风情小镇镇墟和美丽乡村规划范围内的非法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非法占用农用地建房、破坏林地建房、非法批准征占土地建房以及未依法取得建设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整治工作的重点并不限于这七个方面,各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增加违法建筑重点整治内容。(本报海口6月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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