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9月29日至11月28日,省委巡视三组对定安县进行了巡视。2015年3月17日,省委巡视三组对定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定安县委坚决贯彻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以落实今年3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同志巡视反馈要求为契机,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14项整改任务、61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目标要求,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问题: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整改:定安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两次与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与各镇党委、政府及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县纪委书记就履行主体责任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约谈了相关单位一把手。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联系单位和联系镇,开展主体责任宣讲约谈和督导检查。该县对县委原常委、公安局原局长陈锦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
问题: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聚焦主业主责不够
整改:定安县对近年来发生在涉农、征地等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反思,对相关人员在土地使用证把关方面弄虚作假的错误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该县调整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将县纪委监察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由78个减少到18个;对各镇、县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情况进行检查,明确其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
问题:中层“一把手”和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案件多发
整改:定安县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查办涉及国土、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案件,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一查到底;加大对“阳光巴洛克”案件的处理力度,立案侦查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局长莫凯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问题,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处置善后工作;受理农民工投诉建筑工地拖欠工资及纠纷案件36件,为农民工“讨回”拖欠的工资2427万元;落实“一案双查”要求,通报了省委巡视组指导查处的5起涉农典型案件,县农业局局长郑义博受到责任追究;对11个单位39张大额餐饮费发票进行调查核实,其中7个单位被通报批评,诫勉谈话10人,批评教育3人。
问题: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四风”问题突出
整改:定安县今年已针对铺张浪费、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9次明查暗访。该县政协、林业局两名领导干部因违反规定为子女办理婚宴,被诫勉谈话、责令退还礼金。该县坚持每月开展1次“四查”:查干部工作状态、查首问负责、查一次性告知、查限时办结等方面制度落实情况,对“不干事、不担事”问题及时纠正、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定安县对推进省、县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的县交通局、水务局、旅游委等9个单位,推进常态项目进展缓慢的县文体局、住建局、中医院等14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项目推进进度不力、财政支出缓慢的县农业局、人民医院等10个单位及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对县工信局、新竹镇等6个存在“不担事、慢作为”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分,对5名违规使用公车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整改:明确“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全县95个单位已有78个完成议事规则制定备案工作。定安县认真吸取把关不严、错误批复华伟公司土地违规变更,草率决定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委托的教训;撤销了颁发给华伟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县国土局原副局长颜立宇和副主任科员叶兴雄受到刑事处罚,县政府对此问题进行剖析并向县委常委会作了检讨;取消了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委托,严格按照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该县机关事业单位64名“吃空饷”人员已完成清理32人,县直单位15名超职数配备干部已整改消化11名。
据悉,定安县对巡视移交的172件信访举报材料,已完成答复168件,答复率97.7%,对其中12件重点线索进行核查,已立案9件,查结6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件),尚余3件重点线索正在核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