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开展违章建筑整治攻坚工作中,东方市以“坚决遏制新的违建,逐步消除历史存量违建”为目标,坚持“凡建必报、违建必拆”的原则,严格执法,大力打击各种违法建筑。该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以及各乡镇积极联动、多措并举,从城区到乡镇,重点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规划控制区以及城区新建、扩建、改建、抢建等违法建设工程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占用耕地、农田违法建设、非法毁林占地建房以及乱搭乱建等行为依法强制拆除,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保证城乡规划有序健康发展。
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依法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共计30余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