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0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沙永兴岛上首审案 两渔民获刑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本报海口6月4日讯(记者金昌波 彭青林 通讯员方茜 宋起来)今天上午10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在三沙市永兴岛正式公开开庭审理,这也是首宗在永兴岛开庭审判的案件。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分别为琼海03168号渔船船长和轮机长,2014年10月11日15时许,两人驾驶渔船从琼海市潭门港出发,前往南海捕鱼作业,于10月17日16时许到达三沙市南沙群岛半月礁潟湖口附近海域。10月18日8时许,何某挺登上一艘外籍渔船,发现船舱里有海龟,遂同意用物品换购海龟。何某挺返回渔船后,将换购海龟一事告诉何某端,何某端表示同意。

  10月21日上午6时许,何某挺与何某端驾驶渔船返回南沙群岛仙娥礁附近海域,被正在该海域执勤的中国海警3113船发现,执法人员登船检查,当场扣押24只海龟。为保证海龟生存率,执法人员依法取证后将22只海龟放生,留下2只受伤的海龟带回专业部门救治,并责令何某挺、何某端驾驶渔船回文昌清澜港接受处理。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经过四天的航行,主动回到文昌清澜港接受处理。经鉴定,涉案的24只海龟属于绿海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三沙市三沙群岛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挺、何某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能够如实交待其犯罪事实,且系初犯偶犯,确有悔罪表现等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故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何某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何某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查扣的两只绿海龟幼体(已伤重死亡)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2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重回南海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5版:深读经济观察
   第006版:关注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第008版:海南新闻民生
   第009版:海南新闻高考
   第010版:海南新闻民生/社会
   第011版:地税周刊
   第012版:广告
   第013版:中国新闻
   第014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5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6版:世界新闻科技
   第017版:体育新闻 娱乐新闻
   第018版:金融周刊
   第019版:金融周刊
   第020版:房产家装周刊
三沙永兴岛上首审案 两渔民获刑
东方9村民因交通事故受伤
海南启动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消防队员成功解救被困男子
昌江一大卡车侧翻3人被困
我省中部山区供水紧缺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关于屯琼高速公路K72+320~K118+590段交通工程项目施工的公告
海南融商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五指山市番阳镇万板田洋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招标公告
国有产权(资产)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欢迎在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刊登广告
迎宾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