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我司与贵司签订的三亚小洲岛酒店项目挡浪墙修复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原贵司汇入账号:46001004236053004778,开户行:建行海南省分行文明东路支行,该账号不是我司开设的账号,我司不予确认。以后请贵司把三亚小洲岛酒店项目挡浪墙修复工程的工程款项汇入:户名: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号:5520 6010 0100 0904 44,开户行:兴业银行广西省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支行。特此声明!
广西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