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省地税局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宗旨,以服务纳税人为中心,围绕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构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在全省20个市、县、区地方税务局,51个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进和统一实施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最大限度地便利纳税人和最大限度地规范税务人。
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建立纳税服务规范体系。一是全员培训。举办全省地税系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系统更新业务操作视频培训班,来自各市县纳税服务管理局局长、办税服务厅主任及业务骨干、各市县区局各部门业务骨干均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掌握系统更新的业务操作,熟悉各项办税服务业务的流程。二是加强宣传。通过海南12366热线、网站、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纳税人学堂、微信、税企QQ、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广泛宣传《纳税服务规范》的具体内容。三是通力合作。各市县区局、省局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纵向横向联动机制,上下联动,保证步调一致,按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系统筹划、整体推进。四是加强督导。省局领导带队到各市县区局加强对涉及规范落地工作的业务梳理情况、舆情应对情况、落实情况和基层窗口人员业务操作熟练情况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工作,促进了《纳税服务规范》在海南全省地税系统扎实落地。
开拓创新,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简政放权,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并积极推行“先办后审”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行“先办后审”模式。将原有税务分局(所)、机关科(股)室审批或审核的工作事项前置到办税服务大厅。目前,海南地税涉税事项共335项,其中,先办后审事项为71项,即办事项增加至250项,审批事项仅有14项,占所有涉税事项的4%;减少办理环节和应提供资料,先办后审的办税环节从原有的6个环节压缩到3个环节;根据计算,实行先办后审,各类审批和备案审核事项可节省办理时限1625个工作日。实行无纸化审批,通过电子影像技术现场扫描纳税人资料并进行后台流转,采取“一次采集、反复利用、多方共享”原则 ,减少信息重复报送;简化减免税集体审批流程,对风险较高的自由裁量减免审批保留集体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公开行政审批目录,严禁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以及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有效解决了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问题,实现了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的“两提高”。
认真梳理,紧扣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工作重点环节,从细节入手,不断完善和规范纳税服务工作。一是完成表证单书的统一和系统开发工作。对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减免税备案等27张表交由业务处室进行确定调整,结合我省实际,增加6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表证单书,同时积极组织、统筹安排,提前69天完成了表证的系统开发及测试工作,顺利投入使用。为方便纳税人使用,将表证单书和新表证单书的文书填写范例放置于海南地税门户网站和各办税大厅,供纳税人参考。二是结合系统梳理比对,整理出一次性告知资料。根据《纳税服务规范》实施的工作要求,结合税费征管信息系统,组织业务骨干专项逐项梳理比对纳税人办税所需要提供资料,整理出一次性告知资料,进一步明确与统一了全省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需提供的一次性告知资料,并汇编成册下发至全省办税大厅以便纳税人查阅。三是统一了全省的《预约服务登记簿》和《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日志》。鉴于全省各市县区局办税服务大厅现有的《预约服务登记簿》和领导值班日志格式不统一,印发了《预约服务登记簿》和《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日志》,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了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填写的《预约服务登记簿》和《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日志》。四是通过视频监控全省办税大厅,实时掌握纳税服务规范试运行动态。为确保《纳税服务规范》顺利运行,试运行首日,省局领导与纳税服务处负责人通过办税服务大厅高清联网监控系统监控全省办税大厅,实时掌握全省各办税大厅办税服务是否顺畅,是否有拥堵、冲突等突发状况,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随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在全省地税系统的实施,一举打破了我省各地涉税业务规范不一致的局面,统一和简化了全省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缩短了办税时限,减少了办税环节,减轻了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做到了“服务一个尺子、办税一个标准”,得到了纳税人一致的好评和赞扬。同时,规范化的涉税业务办理标准,为税务人员受理纳税服务业务提供了最新指南,降低了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提高了办税大厅的工作质效,纳税服务工作效果明显,税务机关形象得到提升,海南地税纳税服务规范体系得以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