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3名群众匆匆忙忙走进了儋州市司法局王五司法所,请求帮助讨要自己工资,说话语气中透着万分的焦急与不安。
原来,任某三人被包工头刘某雇佣在王五镇重点项目镇中心幼儿园砌砖,早在十多天前任某三人就已经完成砌砖工程,可刘某却未按约定支付任某三人工资29900元。现在正赶上老家农忙,任某三人着急赶回河北老家收割小麦,可包工头刘某却迟迟不肯支付工资。听闻任某三人的诉求后,所长王胜表态一定会全力以赴,跟踪追薪。
王五司法所经过多方联系很快便找到了包工头刘某。刘某承认确实拖欠任某三人的工资,表示并不是不想结清,而是因为承接的工程项目发包方是分期付款,目前手头资金紧张,导致他不能及时结清工程款。王胜又找到了工程发包方陈某。于是,王胜将任某三人、刘某、陈某三方当事人召集到司法所。王胜从讲事实、说法律的角度,对刘某和陈某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四个小时的协调,三方达成共识:刘某当天支付三人工程款21000元;剩余工程款刘某于7月10日前汇到任某的银行帐户上;陈某作为刘某的担保人,若逾期刘某没有支付任某三人的剩余工程款8900元,陈某负责从刘某承包王五镇中心幼儿园工程款中扣除8900元并支付给任某。
“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天,在司法所王胜和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任某等三名农民工最终如愿以偿的拿到了工程款。(本报海口7月2日讯)


